业界新闻

周永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5-6-12  浏览次数:518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 上一篇:最高院批准聂树斌案复查延期3个月
  • 下一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 法律服务热线:0519-89990173

    联系电话:0519-89990163

    联系传真:0519-89990183

    邮箱:changwulawyer@126.com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苑四期A区1-1号

    Copyright © 2021 常州律师 | 常州律师事务所 | 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本网站部分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按网站联系方式告知删除 苏ICP备15028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