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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5-9-15  浏览次数:856

9月9日上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会议暨改革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改革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沈德咏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强调指出,这项改革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充分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明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政法各机关的共同使命和重大责任。 

沈德咏指出,近些年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各政法机关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改革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希望各有关部门坚持统分结合、相互配合的原则,按照改革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中央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审批并落实到位。 

沈德咏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涉及刑事诉讼各项职能、各个环节,牵涉面很广,改革难度较大,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凝聚共识,共同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改革思路,抓住改革重点,突破改革难点,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侦查、审查起诉、辩护和审判等各项诉讼制度,统一刑事司法标准,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切实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南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司法部副部长、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大程,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云腾,国家安全部部长助理唐朝,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在会上通报《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并作说明,出席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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