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旅客携带烟酒入境数量规定(2010年)》,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19支香烟进入香港,或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25克其他制成烟草。以上烟草仅供其本人自用。 因而,马斌携带405支共两条香烟从绿色通道通过,已严重超过了目前相关规定。
入境旅客如就其所管有而超逾免税优惠数量的应课税品不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或作出虚假或不完整的申报,可遭检控。香港海关可根据香港法例第109章《应课税品条例》,向违规旅客作出有代价地不予检控的安排,施加管有应课税品罪,没有就应课税货品作出申报或作出虚假或不完整的申报罪,最高罚款可达100万港元,最长监禁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