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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特定公职人员将面对国旗国徽宣誓就职
发布时间:2015-6-25  浏览次数:586

人民法院报报道,在6月24日开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议案提交审议。如这项制度获得通过,各级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开向宪法宣誓就职。

据介绍,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拟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

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各级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职人员宣誓采用统一誓词,内容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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