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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五起公益诉讼案件均立案受理
发布时间:2016-1-11  浏览次数:766

2015年12月30日,记者从相关法院获悉,目前地方检察机关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5起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均已依法立案受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目前地方检察机关已经提起了5起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情况分别是: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庆云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30日立案受理。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2015年12月22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2015年12月2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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